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在行动
  • 发布时间:2023-07-06 15:45:53
  • 来源:中广网
  • 作者:张一一
  • 中广网移动端
  • 分享到
  • 回到顶部

  为深入贯彻落实道路交通事故预防“减量控大”工作要求,规范“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”(含摩托车,电动摩托车、电动三、四轮车等),尤其是外卖快递行业、三区三圈周边“黑三轮”车辆交通秩序,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,保障广大市民的出行安全,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集中开展“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”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。

  啥时候?都查哪些车?在哪查?别着急,往下看!!!

  整治行动

  7月1日至8月31日

  全市范围内

  整治重点:

  1. 涉牌、涉证、涉酒违法


  2.不佩戴头盔

  3.逆行、闯红灯

  4.违法占道

  近年来,因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不遵守交通规则而造成的交通事故屡见不鲜

  电动车闯红灯与跑车相撞,全责!

9


  6月28日,上海虹口。一辆轿车绿灯正常过路口时,突然有一辆电动自行车闯红灯。轿车立即刹车,但还是未能避免相撞。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邓某摔上引擎盖后摔落在地,幸运的是只受皮外伤。

  经调查,电动车驾驶人邓某系闯红灯通行,负事故全部责任,需承担轿车高达几十万的车损。邓某对此后悔不已,如果遵守法规,就不会有这样的结果。

  闯红灯,未佩戴安全头盔,殒命!

10


  近日在四川眉山,余某驾驶摩托车行至路口闯红灯左转弯时,被一辆直行的轻型栏板货车撞飞。余某在摔倒时头部触地,并路面上滚了十多米后撞上中央绿化带路沿石,随后又被滑行的摩托车撞到头部。因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,经送医抢救无效不幸死亡。

  经调查,余某未取得驾驶证,未按导向车道行驶,闯红灯,承担事故主要责任。货车通过设有人行横道的路口超速行驶,负次要责任。

  交警提醒:驾乘摩托车、电动车出行,应遵守交通法规,切勿争道抢行、闯红灯!同时要佩戴安全头盔,在意外发生时减轻伤害、保住性命!

  行动已开始希望广大驾驶人都能遵规守法,平安回家!

  (通讯员:刘海洋、刘洋)

责任编辑:吴全忠
  • 免责信息:本网站没有经营性质和盈利属性。本网站摘录或转载的属于第三方的信息,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,转载信息版权属于原媒体及作者。 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擅自转载使用,请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。如有本网转载且涉及到版权问题的,请联系删除。

中国广播电影电视报刊协会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23 Limited All Rights Reserved. 京ICP备2022009523号-1

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:010-86091664 北京互联网举报中心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 文明办网举报电话 智慧315

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8767号